【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02日17:10:01,原标题:46岁女子误以为男友是潜力股 恋爱不到一年被借走33万在此之前已(2),46岁女子误以为男友是潜力股 恋爱不到一年被借走33万在此之前已有人为此上当受骗 我们2015年5月是在交友网站上认识的,在收入栏中,他的资料显示他的月收入是1-2万。吴欣奕说,尽管照片上这个男人其貌不扬,但聊天...
【标题】46岁女子误以为男友是潜力股 恋爱不到一年被借走33万在此之前已(2)—王勋
46岁女子误以为男友是潜力股 恋爱不到一年被借走33万在此之前已有人为此上当受骗
但到3月,黄先生说,自己的钱都被工程套住,急需13万周转资金,让吴欣奕抵押房子帮他贷款。为了让吴欣奕放心,男友还主动写了一张“借条”给她。她抵押房子把钱借给男友后才注意到,这张借条并不是一张欠条,而是“投资协议”。即吴欣奕给他的这笔钱是向黄先生的工程投资,最后的落款也写的“合伙人黄XX”。男友中间陆续还了五万,但是今年八月,他却收拾东西搬走了,从此后再也找不到人。记者随后拨打了黄先生的手机,他说自己正在巫山监督工程,“下个月一月八号工程就回款了,那个时候我就可以还她钱了。”早就有人上当受骗吴欣奕说,自从男友今年八月消失后,她就一直在四处打听男友的消息和资料。
通过男友的弟媳,吴欣奕和一名姓王的广州女士取得了联系,而她就是黄先生的前女友。“她告诉我,我们遭遇了相同的‘套路’。”吴欣奕说,王女士说自己在广州做点小生意,后认识了黄先生。黄先生只要在外工程亏了钱,就立刻回来找王女士要钱,后来似乎还欠了高利贷,还带着王女士去了西藏躲债,一呆就是七八年。王女士的话让吴欣奕不寒而栗。吴欣奕说,自己已经去大坪派出所报案,但民警称没有证据证明是诈骗,只是一般的欠钱行为,建议她通过法院处理。律师:可照合同条款向法院起诉针对吴欣奕的情况,重庆某律师事务所邹律师表示,20万的欠条属于借款合同,由两人书面签订,该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黄先生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吴欣奕可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合同、银行凭证、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而另一份13万的投资协议,如果双方协议各执一份,协议表达真实有效,可以按照《合同法》规定,以黄先生没有达成合同规定撤销合同返还钱款。如果协议无效,可以以黄先生不当得利为由,以民间借贷的方式提出诉讼返还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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