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05日14:35:01,原标题:南京企业偷排千吨废酸 德国人当总经理时不敢干这样的现状令人不(2),南京企业偷排千吨废酸 德国人当总经理时不敢干这样的现状令人不齿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经专业评估,这2698.1吨废硫酸平均浓度59.34%,数值超过构罪标准数百倍,且偷排地点河网密度高、水系丰富,已经引起相邻...
【标题】南京企业偷排千吨废酸 德国人当总经理时不敢干这样的现状令人不(2)—王勋
南京企业偷排千吨废酸 德国人当总经理时不敢干这样的现状令人不齿
而王占荣其实也只是个二道贩子,他从王军手上揽到“生意”后,又以极低的价格将“活儿”转包给下家,后者则趁夜黑风高之际,将那些废酸不做任何处理就直接运至河中倾倒。于是,悲剧上演,相邻区域水厂及民众的噩梦来临。至于德司达南京公司被判构成污染环境罪,罚金2000万元(涉案人员处理结果,可能属于另案,相关报道未披露),在我看来实在是太轻了;殊不知,一审判决后德司达公司上诉,认为上面那些恶行只是公司员工所为,不应认定德司达公司为主犯,判处的罚金数额也过高。区区2000万元罚金对德司达公司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民众健康危害而言,真的太轻了。
李某、王军等人心里非常清楚,过去德籍老总处置废酸花费昂贵,每吨费用约3000元。他们按每吨580元的价格将废酸交给不法奸商处理,其中的猫腻任谁也能猜到;而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是由公司负责人李某和王军亲自出面实施,其行为所代表的就是公司的意志,公司的罪责怎么可能一洗了之,甚至竟连区区2000万元罚金也嫌过高?事发后,李某开会指使相关部门掩盖相关痕迹、销毁证据,这不是公司意志是什么。我倒是认为,我们的法律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处罚还是过轻,违法排放、违法处置污染废料的机会成本太低,“比较优势”太高,这些都足以令法治意识淡薄的公司经营者铤而走险。
同样一家公司,在外籍人员管理下尚能遵纪守法,在自己人的管理之下却对自己国家的法律视若无物,肆意妄为,这实在是令人痛心和悲哀。严复先生曾道:华风之弊,八字尽之,始于作伪,终于无耻。百年过去了,我们的长进似乎并不大。这样的现状,值得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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