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06日13:56:01,原标题:河南一法院网拍玩具枪:鉴定15支非枪 其他的呢是否应该给予公众(2),河南一法院网拍玩具枪:鉴定15支非枪 其他的呢是否应该给予公众一个说法 送检枪形物品均不能认定为枪支。不过,该院上述回应并未能打消公众疑惑。如,该院先后三次网拍玩具枪数量为29支,回应只提及鉴定了15支;送...
【标题】河南一法院网拍玩具枪:鉴定15支非枪 其他的呢是否应该给予公众(2)—王勋
河南一法院网拍玩具枪:鉴定15支非枪 其他的呢是否应该给予公众一个说法
其中包括“神枪手模型枪”2支,“PISTOLno.P626模型枪”5支,“反恐狙击枪”3支,“CYMA-P.661B模型枪”1支,“穿越火线SVD模型枪”3支,“穿越火线M2015-3模型枪”2支。此外,在2016年10月30日及12月8日,该院还曾分两次在网上拍卖了13支玩具枪。其中,该院在10月30日拍卖“穿越火线珍藏版模型枪”6支,“穿越火线M2015-3模型枪”2支,“M16-A7模型枪”1支;在12月8日拍卖“穿越火线M2015-3模型枪”4支。某司法拍卖网显示,新县法院上述三次拍卖的标的物权属均为李某、潘某。该院在2017年1月5日的回应中称,送检的玩具枪是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李某、潘某经营超市的物品。1月3日,澎湃新闻致电该院采访后,其便删除了2016年10月30日及12月28日的网拍玩具枪信息。目前,该院12月8日的网拍信息也已被删除。
不是枪支但是否属于仿真枪新县法院前述2017年1月5日的回应称,澎湃新闻报道《河南新县法院拍卖BB弹玩具枪,法官:只鉴定了价格》,新县法院发现后,立即从网上撤回了该部分拍品,并将这些玩具枪送到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鉴定。2017年1月4日,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了鉴定结果,结论是:经检验,送检枪形物品属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使用法庭科学枪口比动能测速仪法对其枪口比动能分别进行了测定,其枪口比动能均未达到1.8J/c㎡。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鉴定标准第三条规定,送检枪形物品均不能认定为枪支。新县法院表示,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澎湃新闻注意到,新县法院的上述回应,未具体列明这15支“属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其枪口比动能分别为多少。送检的15支玩具枪虽未被认定为枪支,但是否属于仿真枪呢?根据2008年2月22日公安部发布的《仿真枪认定标准》,枪口比动能小于1.8J/c㎡、大于0.16J/c㎡的,可以认定为是仿真枪。而《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1月5日,澎湃新闻致电新县法院新闻发言人胡冬明,提出前述疑问。胡冬明表示,采访需要发函至该院办公室。随后,澎湃新闻依要求发去采访函。之后,胡冬明在当天下午又表示,需要记者“来信阳做客了解详情”。截至发稿,该院尚未对采访函作出回应。
投稿删稿联系邮箱:gaojian@jsnol.com 苏北网首页:http://www.jsnol.com
注:本站所有标明出处稿件均来至互联网,转载内容只为传播信息无任何商业目的,若涉版权及侵权问题可联系我们处理:toushu@jsnol.com;凡出处注明为“苏北网”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站,禁止一切转载(协议授权除外),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