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拥挤引纠纷 男子推搡致人死被判9年案件的经过是什么样的(2)

2017-01-06 17:05:01 来源:苏北网 作者:王勋 责任编辑:卢杰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06日17:05:01,原标题:北京地铁拥挤引纠纷 男子推搡致人死被判9年案件的经过是什么样的(2),北京地铁拥挤引纠纷 男子推搡致人死被判9年案件的经过是什么样的 当地铁列车行至北京站停车后,王某将陈某拽下车厢。在北京站站台南侧西数第七至第八根石柱间,王某用手对陈某头面部进行殴打,后把对方抵在石柱上,...

【标题】北京地铁拥挤引纠纷 男子推搡致人死被判9年案件的经过是什么样的(2)—王勋

北京地铁拥挤引纠纷 男子推搡致人死被判9年案件的经过是什么样的
北京地铁拥挤引纠纷 男子推搡致人死被判9年案件的经过是什么样的
  当地铁列车行至北京站停车后,王某将陈某拽下车厢。在北京站站台南侧西数第七至第八根石柱间,王某用手对陈某头面部进行殴打,后把对方抵在石柱上,继而将其摔倒在地,造成陈某头部着地受伤。案发后,王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将陈某送至医院抢救并拨打报警电话。当天,王某被抓获。同月11日,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殁年46岁。经鉴定,陈某符合摔伤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后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案件审理中,王某一次性赔偿了陈某家属35万元。(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据王某说,当天早上7点50分左右,他从宣武门坐地铁2号线,准备到建国门换乘1号线到国贸上班。
  因车厢内比较挤,他在列车即将到达北京站时提前往外换。当他挤过一个中年男子时候,对方打了他一拳。“我急了,车门开启后,就拽着那名男子的脖领子往车厢外拉,把他拉到站台上。”王某说,在拉的过程中,对方用手打他,他也打了对方左脸一拳,两人相互撕扯起来。之后,王某揪着陈某的脖领子把其顶在站台的大柱子上,双手抓着对方脖领子往自己身体的右侧一甩,陈某就直接仰面摔倒在地上了。王某见陈某倒地后不动,就走过去询问,并将对方扶起靠着柱子坐着。感觉不对劲的王某用手机拨打了120并找站台服务人员帮忙,将陈某扶到地铁站员工休息室。急救医生赶到后,将陈某抬到救护车上。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王某系自首,犯罪后积极抢救并赔偿,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一审从轻判处其9年徒刑。
  王某上诉表示,他未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被害人因地面光滑摔倒,他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判量刑过重。(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市高院经审理认为,不论王某对被害人是“甩”还是“摔”,均系王某的主动行为。被害人因之倒地伤及头部,导致被害人因颅脑损伤死亡结果的发生,王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应对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后果承担责任。据此,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投稿删稿联系邮箱:gaojian@jsnol.com    苏北网首页:http://www.jsnol.com

注:本站所有标明出处稿件均来至互联网,转载内容只为传播信息无任何商业目的,若涉版权及侵权问题可联系我们处理:toushu@jsnol.com;凡出处注明为“苏北网”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站,禁止一切转载(协议授权除外),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

[用手机阅读此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热点资讯
苏北网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苏北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苏北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欢迎联系我们,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mail:toushu@jsnol.com 您的意见可以让我们做的更好
淮安中讯传媒有限公司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投稿须知 | 联系方式 | 免职声明 | Copyright jsno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04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