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09日09:25:01,原标题:多名大学生轻信同学帮借"校园贷" 40多名学生负债竟然高达100多(2),多名大学生轻信同学帮借校园贷 40多名学生负债竟然高达100多万 儿子为什么会向该平台贷款呢?深感震惊的王先生立即找儿子了解情况。王同学说,大概在11月前后有个姓冯的同学找包括他在内的很多同学帮忙。他希望我们...
【标题】多名大学生轻信同学帮借"校园贷" 40多名学生负债竟然高达100多(2)—张雨辰
多名大学生轻信同学帮借"校园贷" 40多名学生负债竟然高达100多万
在其中一名学生和冯同学签订的“代办协议”上,记者看到上面写着:这名学生同意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助冯同学代办“某某镑客”贷款,额度为两万元。而冯同学则在协议中承诺,支付对方300到500元的酬劳。并且在代办结束后、收到款项一个月内帮助贷款人清账,否则将由这名冯同学承担损失,并做出赔偿。如今,冯同学失踪,网络贷款无法按期偿还,大家心急如焚。学生家长仲先生告诉记者:实际上孩子们都是受蒙骗了,冯某就是利用同学的身份借款,但实际上借来的钱这些同学和家长一分钱也没看到;家长吴女士则表示,自己家孩子已经逾期两个多月没还钱了。平台上的利息本来是每个月700元的,现在已经“滚”到1000多元了。
据家长们统计:通过这种方式帮冯同学借钱的学生大概有四十几个,平均每个人涉及的金额都在3万到4万之间,总金额已经高达一百多万。这对于还没有参加工作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在校大学生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字!百万贷款流向成谜,维权难了。这些吃了哑巴亏的同学该如何维权呢?在大家和冯同学签订的多份代办协议上,家长们发现了一件怪事。协议上不仅有冯同学的签名,还有一家名为“南京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印章。那么,该公司和冯同学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按照这家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记者找到了这个办公地点。这是一家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的职业学院,在代办协议里出现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就注册在该校的3号楼3307室。
然而记者实地探访时却发现,3307室却是该校教师的办公室。学校里的老师也告诉记者,学校里从来都没有过这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随后,记者从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了相关档案资料,发现该校下属的科技创业园曾以300元每月的价格将3307室租给了这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但事实上这家公司从未在这里办公。工商部门表示,其行为可能涉嫌虚假申报。据了解,在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冯同学都失联的这段时间里,一家叫做“名校贷”的借款平台多次向学生家长发送催款信息。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名校贷”正是多份“代办协议”中提到的“某某镑客”旗下的借贷平台。该平台总部位于上海。记者电话联系该公司总部,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没有任何代理和分公司。如果有同学需要贷款的话,直接下载APP,或者是直接登陆官网申请借款就可以了,不会通过其他代理或分公司开展相关贷款业务。该平台与那家南京科技公司以及冯姓同学没有任何关系。最新进展,学生家长已向警方报案。
受害学生家长提供的一份冯同学的支付宝交易记录显示:从2015年10月1号到2016年8月11号,有长达130多页的交易记录。冯同学在这段时间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个人转账,涉及人数大约有三、四十人,总金额达110多万元。这些资金的去向除了少数用于个人消费外,大部分转给了一个名叫郁某的人。冯同学和这个郁某到底是什么关系,眼下尚不得而知。目前,受害的学生家长已向警方报案。有待于警方的调查。学生家长仲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十分担心自己孩子的安全。“我已经提醒孩子,没事不要出校门。现在这些讨债公司什么无底线的事情都能干得出来!”学生家长吴女士也说,自己和爱人现在每天都担心得睡不着觉。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种“校园贷”广告充斥着大学校园。只要一张身份证、一本学生证,再填写一些个人信息,就能迅速拿到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贷款。然而,这些低门槛的背后,也暗藏着危机。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在全国各地的各大校园内或者校园论坛中,充斥着大量的校园贷款广告,基于校园贷款发生的各种诈骗和欺诈行为,也时有发生。有专家指出,这跟网络贷款平台不规范操作有很大关系。专家说法,校园贷问题关键在门槛太低。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闫海峰指出,现在很多互联网借贷平台开发的一些校园贷产品,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借款的门槛过低,还款、追款手续流程不够健全。所以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对校园贷产品本身进行备案制监管,更重要应该监管它在贷款发放和贷款收回过程中是不是在按照国家规范流程来操作。法律界人士介绍说,为了更好的规范校园贷款,一些省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规定。
今年4月份,教育部和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规范网络贷款平台的文件。此后,深圳和重庆等地也出台了相关细则。比如说一些规范措施也提到了不得仅凭个人身份信息和学籍信息进行发放贷款,同时要求第二还款的来源也就是家长或者监护人在出具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发放贷款。就发生在南京某高校二级学院的这起事件,江苏袁胜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六八分析认为:借款平台上登记的是学生们的贷款信息。按照《合同法》,是应该由借款学生自己还款。但鉴于冯同学和某科技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甚至犯罪,被骗的同学日后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法,向冯同学和那家科技公司讨还被骗款。律师特别提醒;在校学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贪图小利,把身份证、学生证、电话号码等等轻易透露给任何人,以免被人利用。这些大学生的遭遇,值得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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