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09日10:40:01,原标题:山西一银行柜员趁人不备 偷走22万元现金被依法判刑18个月(2),山西一银行柜员趁人不备 偷走22万元现金被依法判刑18个月 职员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了支行行长徐。由于赵当天休息,徐赶紧联系了赵的父亲和二姐。徐开车到了赵家,赵承认钱是他拿的,还说只剩16万元了。徐开着车,带着...
【标题】山西一银行柜员趁人不备 偷走22万元现金被依法判刑18个月(2)—李欣宜
山西一银行柜员趁人不备 偷走22万元现金被依法判刑18个月
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秘密窃取单位财物22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赵主动向办案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赵无异议。赵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投稿删稿联系邮箱:gaojian@jsnol.com 苏北网首页:http://www.jsnol.com
注:本站所有标明出处稿件均来至互联网,转载内容只为传播信息无任何商业目的,若涉版权及侵权问题可联系我们处理:toushu@jsnol.com;凡出处注明为“苏北网”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站,禁止一切转载(协议授权除外),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