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少年结成伙 多次实施抢劫 均十五六岁却要被判三至七年(2)

2017-01-10 11:03:01 来源:苏北网 作者:季节 责任编辑:江芳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10日11:03:01,原标题:四少年结成伙 多次实施抢劫 均十五六岁却要被判三至七年(2),四少年结成伙 多次实施抢劫 均十五六岁却要被判三至七年 迫于无奈,余某某交出身上一部苹果手机。0时50分许,市民黄某某在宋城停车场等人时,同样遭遇4名手持钢管、U型锁的男孩包围和殴打。黄某某被打得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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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少年结成伙 多次实施抢劫 均十五六岁却要被判三至七年
四少年结成伙 多次实施抢劫 均十五六岁却要被判三至七年
  迫于无奈,余某某交出身上一部苹果手机。0时50分许,市民黄某某在宋城停车场等人时,同样遭遇4名手持钢管、U型锁的男孩包围和殴打。黄某某被打得头破血流,身上1200多元现金和一部小米手机被抢走。
  接到报警后,琅琊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很快掌握4名嫌疑人的踪迹,随后赶赴全椒县一家浴场把他们全部抓获。据了解,四人全部是全椒县人,孙某和汪某年仅15岁,童某和吴某也不过16岁。2016年1月17日晚上,四人骑乘一辆“小飞机”赶到滁城寻找目标,后于18日凌晨先后在莲心湖公园和宋城附近,持械行凶抢劫2起。办案民警加大审讯力度,四人又交代,曾于2015年底在全椒县使用类似手段抢劫等案件。
  目前,孙某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童某因抢劫、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汪某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吴某因抢劫、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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