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陕西认领被拐幼童公告:来自公权力的恶 该类型事件较为恶(2)

2017-01-12 10:03:01 来源:苏北网 作者:王勋 责任编辑:卢杰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12日10:03:01,原标题:媒体评陕西认领被拐幼童公告:来自公权力的恶 该类型事件较为恶(2),媒体评陕西认领被拐幼童公告:来自公权力的恶 该类型事件较为恶劣决不能不了了之 让民众认领三年前追回的21名被拐幼童。刚出生的婴儿被贩卖,这对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刻骨的伤痛;而幼童明明已经被追回,富平官方...

【标题】媒体评陕西认领被拐幼童公告:来自公权力的恶 该类型事件较为恶(2)—王勋

媒体评陕西认领被拐幼童公告:来自公权力的恶 该类型事件较为恶
媒体评陕西认领被拐幼童公告:来自公权力的恶 该类型事件较为恶劣决不能不了了之
  让民众认领三年前追回的21名被拐幼童。刚出生的婴儿被贩卖,这对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刻骨的伤痛;而幼童明明已经被追回,富平官方却隐瞒不报长达三年,阻碍其与父母团聚,这又构成“二次伤害”。相较于前者,这种来自公权力的恶,性质更为恶劣,相关人员已经涉嫌渎职,需依法追究其责任。早在富平贩婴案发生后,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就曾多次批示,要依法打击犯罪,依纪追究责任,并“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开案件查处情况”。而根据2015年发布的《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儿童后,对于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及时送还。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应当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抚养。此外,若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在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应当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
  但现在看来,省委、省政府再怎么批示,《通知》规定的解救路径如何清晰,还是没能撬动当地官方积极作为的责任心。警方只管解救,福利院“只管孩子们的生活起居”,我们看不到职能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也没有哪个部门及时向社会反馈解救信息。责任心的失陷,让被拐幼童家庭的团圆梦继续延宕,而这本不该发生。据当地一名公务人员所说,相关方面之所以隐瞒不报,是因为“害怕当地出丑的心态在作怪”。并且,为了“捂盖子”,当地官方还通过拆案、统一口径、不主动发布信息、刻意低调等方式企图把事情压下去。若真是如此,他们的做法就着实颟顸而低劣。
  所谓的地方形象比二十几个家庭的骨肉团圆还重要,其间逻辑想来让人齿冷。不管当地官方解救被贩幼童三年之后才发认领公告原因究竟是什么,又为什么发布后立马删除,这都需要上级部门的介入、查清。这不仅是为给被解救幼童家庭一个交代,也是为下一步的追责提供依据。而且,因为现在公开的被拐卖幼童人数上有所变化(此前公众被告知为4名,如今公告显示为21名),这也可能会涉及对张淑侠的重新量刑问题。此事真相关涉多方,决不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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