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车辆抛锚拿塑料桶作警示 属于违法行为被扣3分罚款200元(2)

2017-01-12 10:22:01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张雨辰 责任编辑:李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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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司机车辆抛锚拿塑料桶作警示 属于违法行为被扣3分罚款200元(2)—张雨辰

司机车辆抛锚拿塑料桶作警示 属于违法行为被扣3分罚款200元
司机车辆抛锚拿塑料桶作警示 属于违法行为被扣3分罚款200元
  浦东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对他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无独有偶,1月2日下午3时15分许,一名孙姓驾驶人驾驶一辆号牌为皖SEK×××小型轿车,行驶至外环外圈24公里处,车辆因故障抛锚。接到110警情后,浦东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周承佳赶到事发现场,发现故障车辆驾驶人未在车后来车方向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遂依法对其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浦东交警提醒车辆驾驶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出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辆内人员全部下车撤至右侧路肩、应急车道或绿化带内,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三角反光警告标牌,建议车辆驾驶人妥善保管三角反光警告标牌,确保正常使用,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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