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14日10:22:01,原标题:母亲从护老院走失 家属未告知病史一审被判担主责什么都要讲究证(2),母亲从护老院走失 家属未告知病史一审被判担主责什么都要讲究证据 韦先生于2008年3月6日将母亲送至南宁市阳光护老院进行全权护理。入院时,韦先生要求:未获家属同意,不能让母亲自行出入护老院。然而,母亲却在入...
【标题】母亲从护老院走失 家属未告知病史一审被判担主责什么都要讲究证(2)—季节
母亲从护老院走失 家属未告知病史一审被判担主责什么都要讲究证据
韦先生一边搜寻母亲下落,一边与护老院打起了官司。2010年3月,他首次将护老院起诉至江南区法院。
江南区法院一审判决护老院返还韦先生所交的押金、预付生活费等共计601.28元,及其寻亲产生的经济损失3746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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