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16日17:28:01,原标题:浙大原副校长褚健一审获刑3年3个月 2天后将出狱涉案金额由1.3亿(2),浙大原副校长褚健一审获刑3年3个月 2天后将出狱涉案金额由1.3亿减少是230万 浙江省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褚健立案侦查。此案一年后移交至湖州市检察院。2015年2月25日,湖州市检察院对褚健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职...
【标题】浙大原副校长褚健一审获刑3年3个月 2天后将出狱涉案金额由1.3亿(2)—王勋
浙大原副校长褚健一审获刑3年3个月 2天后将出狱涉案金额由1.3亿减少是230万
涉案金额1亿3000万减至238万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2年,被告人褚健利用担任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浙大海纳中控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238.1803万元;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褚健指使他人销毁浙江中控软件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中控自动化公司、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等相关公司单位的会计账册,情节严重。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褚健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褚健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悔罪,且赃款已全部追缴,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同之前检方的指控相比,此次开庭检方变更起诉,指控褚健涉嫌罪名由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行贿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等6项,变更为犯贪污罪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2项;涉案资金也由原来的1亿3000多万元变为238万余元。褚健代理律师周泽发表辩护意见时表示,就检察机关启动对褚健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程序,变更起诉,褚健已表示接受,并不打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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