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17日15:31:01,原标题:男子嫌送餐员速度慢起争执 持菜刀砍伤对方经过调查双方均被判刑(2),男子嫌送餐员速度慢起争执 持菜刀砍伤对方经过调查双方均被判刑 嫌送餐慢引发口角互殴据朝阳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23日凌晨1时许,朝阳区高家园某小区门前,因送餐问题与28岁的送餐小哥罗某发生争执,23岁的被告人...
【标题】男子嫌送餐员速度慢起争执 持菜刀砍伤对方经过调查双方均被判刑(2)—王勋
男子嫌送餐员速度慢起争执 持菜刀砍伤对方经过调查双方均被判刑
王某说,对于自己为何要拿菜刀,当时觉得身体上吃了亏,被对方打了,就急了,于是进屋拿刀。根据朝阳警方酒仙桥派出所的工作记录显示,2015年12月23日凌晨1时许,罗某在朝阳区酒仙桥高家园某小区被打,警方将涉嫌殴打他人的嫌疑人李某和王某以及罗某传唤回派出所接受审查。经询问,三人均承认双方因琐事发生互殴的违法事实。据此案的被害人罗某陈述,因为领餐的两名男子嫌弃他送餐慢,“我说都是按照规定来的,事后双方发生了口角,两人一起用拳头打我,但自己也还了手,后来其中一人回屋,另一人继续与我撕扯。”罗某说,之后,一人从屋里出来用东西砸了他的头盔,自己用手挡了一下,之后他才发现对方用的是菜刀,而自己的手也被砍伤了。对方看自己受了伤,于是送他到医院进行医治。
当日,王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1月被取保候审。双方都受伤均受惩处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庭审时,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内容不持异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此案中,由于被害人罗某事发时在涉事地与被告人王某以及王某的朋友李某相互殴打,朝阳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决定。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朝阳检察院指控王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但王某明知被害人报警,仍积极救治,随后在医院归案,其行为视为自动投案,且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案发后又积极赔偿被害人罗某的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依法对其所犯罪行予以从轻处罚。综合王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综上,朝阳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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