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发布雾霾预警,责任得说清楚吃瓜群众能知道真相何如么(2)

2017-01-19 14:13:01 来源:苏北网 作者:季节 责任编辑:江芳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19日14:13:01,原标题:谁发布雾霾预警,责任得说清楚吃瓜群众能知道真相何如么(2),谁发布雾霾预警,责任得说清楚吃瓜群众能知道真相何如么 考虑到现阶段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敏感性,更为妥当的处理方式是,在两部门达成一致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的联合预报机制。 此外,社会公众担心由某一部门垄断...

【标题】谁发布雾霾预警,责任得说清楚吃瓜群众能知道真相何如么(2)—季节

 谁发布雾霾预警,责任得说清楚吃瓜群众能知道真相何如么
谁发布雾霾预警,责任得说清楚吃瓜群众能知道真相何如么
  考虑到现阶段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敏感性,更为妥当的处理方式是,在两部门达成一致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的联合预报机制。
  此外,社会公众担心由某一部门垄断雾霾发布口径,有可能降低预报预警的真实性。事实上,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 气象、环保职能存问题 近年来,不少地方气象和环保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探索开展联合空气质量预报。
  但目前很多地区的联合预报还处于初级阶段,通常是环保部门在气象部门初始预报基础上再做确认预报。 从两个部门对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职能来看,确实存在一定的职能交叉重叠、标准不统一和缺乏协同机制问题。 气象局和环保部门自2013年以来,在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方面,存在一系列重复建设问题。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中心,中国气象局也成立了京津冀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中心。两部门的预报预警体系、遥感卫星设置和地面监测点位也存在重复建设。 《环境保护法》和《气象法》,分别赋予了两部门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的法律依据,其中,涉及气象和空气质量的预报预警职能模糊不清。
  由于专业体系不同,预警信息和技术标准存在差异,导致气象和环保部门对部分地区PM2.5监测结果不同,引发公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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