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20日14:49:01,原标题:江苏一高校3名教授虚开发票 套取科研经费数百万涉案人员已被警方(2),江苏一高校3名教授虚开发票 套取科研经费数百万涉案人员已被警方抓捕并予以判刑 三人均表示服判,目前判决已生效。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漏洞2014年1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称徐州某高校机电学院教授张某...
【标题】江苏一高校3名教授虚开发票 套取科研经费数百万涉案人员已被警方(2)—王勋
江苏一高校3名教授虚开发票 套取科研经费数百万涉案人员已被警方抓捕并予以判刑
于是,企业对张某提出的这种合作方式欣然接受,张自掏腰包把钱以企业的名义,投入到学校的科研项目专用账户中,学校紧接着根据企业“投入”的资金量按照比例进行资金配套,并统一单独挂账。据张某供述,一旦科研项目立项成功,资金配套到位,他就开始想法设法把科研资金“提取”出来。起初,他把用于科研投入的发票和自己找来的少量其他发票都混在一起,内心有些“担忧”地拿到学校财务处进行报销。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学校财务处对其提供的发票只进行简单的数字核对后,就立刻把报销的科研经费打入了张某某个人的银行卡。初尝甜头,张动了更大的“邪念”。
三教授骗走科研经费数百万元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江苏检察机关获悉,一个科研项目配套资金少则二三十万,多则一百多万。要找多少发票才能把全部的资金报销出来呢?这让初次顺利套取科研经费的张某犯了难。为此,他想到从“黄牛”手中购买发票或者虚构劳务费清单,然后拿到学校去报销。于是,在没有任何实际投入的情况下,张某花钱购买大额设备物资虚假发票,或制作人员劳务支出,随意套取巨额科研经费。张某在第一个科研项目中报销了20多万元,其中有7万多元是自己违法套取出来的科研经费。接下来,他如法炮制,在2011年1月至2014年3月期间多次利用担任相关科研项目高校方面课题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采用上述手段骗取科研资金共计人民币120余万元。随着对张某案件的深入排查,另一个犯罪嫌疑人杨某浮出水面。杨某,男,1966年2月出生,与张某某同校任职,是该校科研处副处长,系张某主动交待的“共犯”。2015年11月19日,杨某被依法传唤到案。
在办案中检察机关发现,杨某的犯罪手法与张某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都是采用开具假发票、虚列劳务费、差旅费等手段,套取科研资金。杨某陈述自己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又交代出了他的另一个同伙李某,他称,二人曾合谋套取科研资金90余万元。李某,男,1970年11月出生。案发前系徐州某高校教授,与张某、杨某同校任职。作为三人之中年龄最小、资历最浅的李某,沿用了套取科研经费的手法。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张某在三个项目中(其中有一个项目与杨某共谋)套取科研资金120万元,个人共计分得80余万元;杨某在五个项目中(其中有两个项目分别是与张某、李某共谋)套取科研资金330万元,个人共计分得230余万元;李某在同杨某共谋的一个项目中套取科研资金90多万元,个人分得40余万元。到案后,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合谋骗取科研经费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法院审理后,张某、杨某、李某因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七年、有期徒刑三年,三人分别并处罚金5万元、35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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