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21日09:03:01,原标题:科技公司勾结手机生产商研发木马 恶意扣费6726万科技骨干可以从(2),科技公司勾结手机生产商研发木马 恶意扣费6726万科技骨干可以从中获得高额的利润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任庆、郑少宁、汪兆峰经商议决定,信联互通公司研发恶意扣费软件并植入手机方案商、制造商的手机,通过收购SP公司(...
【标题】科技公司勾结手机生产商研发木马 恶意扣费6726万科技骨干可以从(2)—卢杰
科技公司勾结手机生产商研发木马 恶意扣费6726万科技骨干可以从中获得高额的利润
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信联互通公司通过恶意扣费软件扣取手机用户话费共计6726余万元,与SP公司、手机方案商或生产商按照约定比例分赃。技术骨干不到一年分红148万2011年9月,在深圳市亚力通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亚力通公司)任职的被告人钟涛、许一峰、肖蒙,与信联互通公司的汪兆峰商定后,在该公司开发的手机软件中秘密植入信联互通公司研发的具有恶意扣费软件。截至2012年7月,信联互通公司通过该公司植入的软件扣取手机用户费用共计4666余万元,钟涛分得148万余元,许一峰分得15万余元,肖蒙分得9万余元。2010年11月,在深圳市亚洲通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亚洲通公司)任职的被告人朱海、吕钊、张全新、陈浙聪先后将信联互通公司、深圳市酷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浪公司)的恶意扣费软件植入手机,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扣费,以获取非法利润。截至2012年7月,信联互通公司通过亚洲通公司植入的恶意扣费软件共扣费97万余元,亚洲通公司和朱海分得5.3万余元。
截止2012年7月,酷浪公司通过亚洲通公司植入的恶意扣费软件共扣费10万余元,亚洲通公司分得3万余元。深圳中院经审理认为,信联互通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与SP公司签订协议获得扣费通道后,又与手机方案商、生产商进行合作,将信联互通公司的恶意扣费软件植入手机,手机用户在开机后或在点击有关游戏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自动扣费,信联互通公司通过后台服务器控制扣费次数及扣费金额,每部手机每月扣费数元到数十元不等。通过以上方式,形成一条“SP公司—信联互通公司—手机方案商、生产商”的非法经营链条,共计600万部手机被非法获利6726余万元,信联互通公司与有关SP公司、手机方案商、生产商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赃。
被告人任庆、郑少宁、汪兆峰等人通过恶意扣费软件,秘密窃取手机用户资费,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如上判决。秘密扣取手机用户资费该科技公司后台服务器管理系统控制安装有恶意扣费软件的手机,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发出扣费指令,即自动订制收费短信或拨打IVR电话(无线语音增值服务电话),同时通过在手机界面屏蔽拦截掉电信运营商的扣费提示短信、设置投诉用户“黑名单”等方法,达到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订制增值服务,秘密扣取手机用户资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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