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购30瓶假冒五粮液 二审判决撤销一审酒店3倍赔偿判决结果(2)

2017-01-26 10:15:01 来源:云南网 作者:张雨辰 责任编辑:李大伟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26日10:15:01,原标题:男子在购30瓶假冒五粮液 二审判决撤销一审酒店3倍赔偿判决结果(2),男子在购30瓶假冒五粮液 二审判决撤销一审酒店3倍赔偿判决结果 为保证质量,供货商负责人提出,换30瓶五粮液给李某,但李某不同意更换,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鉴定师罗刚鉴定,李某购买...

【标题】男子在购30瓶假冒五粮液 二审判决撤销一审酒店3倍赔偿判决结果(2)—张雨辰

男子在购30瓶假冒五粮液 二审判决撤销一审酒店3倍赔偿判决结果
男子在购30瓶假冒五粮液 二审判决撤销一审酒店3倍赔偿判决结果
  为保证质量,供货商负责人提出,换30瓶五粮液给李某,但李某不同意更换,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鉴定师罗刚鉴定,李某购买的这批“五粮液”,防伪标识、电码值与五粮液集团公司的产品固有特征不符合,属于假冒商品。李某一纸诉状将勐海国威酒店告上法庭,要求退还酒款,并赔偿3倍购酒款损失。
  勐海县法院一审时,认为酒店“卖错酒”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判决勐海国威酒店退还李某酒款3.5万余元,并3倍赔偿李某购酒款共10多万元。二审:只退款不赔偿。酒店方不服,提出上诉。西双版纳中院二审认为,虽然李某购买的“五粮液”经鉴定属于假冒商品。
  但供货商得知“卖错酒”后主动找到李某,并向其解释所购买的五粮液是他人寄放的,要求换酒给李某,但李某不同意换货,后向有关部门投诉。因此,酒店方及供货商的行为不构成欺诈。为此,二审法院判决,勐海国威酒店退还李某3.5万余元购酒款,撤销了一审法院3倍赔偿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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