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2月09日11:25:02,原标题:男子驾大货撞伤民房 多次协商没有结果致肇事车辆仍停在现场(2),男子驾大货撞伤民房 多次协商没有结果致肇事车辆仍停在现场 这辆货车车头严重受损,车头已经驶入了路边的一栋民房内;民房墙体受损严重,停放在屋内的多辆摩托车也有不同程度损伤。房东胡同根告诉记者,这辆大货车因...
【标题】男子驾大货撞伤民房 多次协商没有结果致肇事车辆仍停在现场(2)—张雨辰
男子驾大货撞伤民房 多次协商没有结果致肇事车辆仍停在现场
赔偿过低?房东拒货车驶离,事发后,胡同根报了警,交由当地交警队处理。根据交警部门前期处置情况,胡同根及其家人被告知,房屋受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暂时不能住人。于是,胡同根及其家人暂时到镇上宾馆留宿,后搬回老屋居住。为了防止一楼房屋内货物被盗,胡同根还专门在屋外搭了一个简易棚,请人守夜。胡同根称,事发当天上午,货车车主及车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就赶到了现场。几天后,车辆保险公司给出房屋赔偿金额43000余元。“43000多元,根本无法修好房子,我当场就拒绝了,要求通过法院来解决。”去年8月9日,胡同根委托律师,将肇事车车主、驾驶员以及保险公司起诉至当地法院。经法院组织协商,双方仍未对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今年1月18日,双方再次协商确定:2月11日后,由法院、交警部门、当事双方以及其律师等,到事故现场再做商议,并确定是否拖离肇事车辆。胡同根说,可是,1月23日,没有法院、交警部门人员到场,就有一辆吊车开来,要拖离肇事货车,遭到其制止。索性,胡同根与其家人将吊车“扣”了下来,拒其离开。至于扣车理由,胡同根说,出事到现在,车方没有赔一分钱,要是放它走了,他担心谁来赔偿?胡同根认为,肇事车方应该按照房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金额大致在30万元左右。下周再次协商,或妥善解决。8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电话采访了肇事车车主董先生,他介绍称,事发后,保险公司测算出的赔偿价格为4万余元,房东不认可,遂拒绝拖离货车。
今年1月18日,双方基本谈定赔偿金额,房东同意拖车。但等到商定好1月23日拖车的时候,房东以没有收到现金为由,拒绝拖车并拒绝吊车驶离。为此,董先生也感到很无奈。董先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谁也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既然发生了,即便自己是肇事方,也应该依理依法赔偿。但对于房东提出的高额赔偿金,他无法接受。8日下午4时许,成都商报记者从当事双方了解到,下周,经当事双方认可,法院、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当事双方以及其律师会到现场,根据受损房屋的司法鉴定结果再做协商,或将确定赔偿金额并拖离肇事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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