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中院要求上诉人配合庭审 业内:或变相震慑辩护律师压力巨大(2)

2017-02-10 09:09: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季节 责任编辑:江芳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2月10日09:09:02,原标题:辽阳中院要求上诉人配合庭审 业内:或变相震慑辩护律师压力巨大(2),辽阳中院要求上诉人配合庭审 业内:或变相震慑辩护律师压力巨大 2014年8月,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石作涛及其母亲刘玉波等38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刘玉波兄妹财产三千多万被冻结。他们被控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强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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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阳中院要求上诉人配合庭审 业内:或变相震慑辩护律师压力巨大 
辽阳中院要求上诉人配合庭审 业内:或变相震慑辩护律师压力巨大
  2014年8月,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石作涛及其母亲刘玉波等38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刘玉波兄妹财产三千多万被冻结。他们被控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灯塔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石作涛的代理律师张海介绍,2015年11月27日,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在经历了两次开庭后,直到今年一月份第三次开庭前,张海接到了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的电话,要求其汇报该案情况。
  张海说,这时自己才得知,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青岛市司法局发来公函,要求他做好自己所代理的石作涛涉黑一案上诉人的工作,让其配合辽阳中院顺利进行庭审,“公函里边提到上诉人石作超、刘玉波不配合法庭审理,给法院的审理带来极大困扰,请你局要求辩护人对上诉人做工作,以配合法院顺利的庭审。”
  这样一份公函让张海非常不解,他认为这样的公函既缺乏法律依据也给自己的辩护工作带来了极大压力,“从法律上、从律师法、刑诉法讲,我是应当维护我的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讲配合法院庭审,法院不是我的委托人,我又要尊重法院,让律师的角色和地位非常尴尬,难以驾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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