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2月17日16:07:02,原标题: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改判无罪 本人表示未来将会申请国家赔偿(2),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改判无罪 本人表示未来将会申请国家赔偿 他退缴的非法获利人民币六千元,由侦查机关上缴国库。一审判决书显示,临河区法院认为,王力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粮食主管部门许可及工...
【标题】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改判无罪 本人表示未来将会申请国家赔偿(2)—张雨辰
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改判无罪 本人表示未来将会申请国家赔偿
2016年12月16日,最高法就此案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由巴彦淖尔中院再审。最高法认为,非法经营罪第四项规定是一个兜底性条款,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该项规定应当特别慎重,相关行为需有法律、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且要具备与前三项规定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严格避免将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当作刑事犯罪来处理。
最高法还认为,就本案而言,王力军从粮农处收购玉米卖予粮库,在粮农与粮库之间起了桥梁纽带作用,没有破坏粮食流通的主渠道,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不具有与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前三项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2017年2月13日,巴彦淖尔中院开庭再审了此案。
王力军的辩护律师王殿学此前曾对澎湃新闻说,若当天上午宣判无罪,下午他们将到判处王力军犯非法经营罪的临河区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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