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地下室租住33户人家 多个部门联合行动赶到现场将其查封(2)

2017-02-20 10:32:02 来源:澎湃新闻网 作者:张雨辰 责任编辑:李大伟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2月20日10:32:02,原标题:上海一地下室租住33户人家 多个部门联合行动赶到现场将其查封(2),上海一地下室租住33户人家 多个部门联合行动赶到现场将其查封 尽管该地下室的房屋用途明确规定不能住人,房东仍然擅自将其分割出租。我是在网上看到(房屋出租)信息搬过来的。每个月房租1000元,单间,同地段租不...

【标题】上海一地下室租住33户人家 多个部门联合行动赶到现场将其查封(2)—张雨辰

上海一地下室租住33户人家 多个部门联合行动赶到现场将其查封
上海一地下室租住33户人家 多个部门联合行动赶到现场将其查封
  尽管该地下室的“房屋用途”明确规定不能住人,房东仍然擅自将其分割出租。“我是在网上看到(房屋出租)信息搬过来的。每个月房租1000元,单间,同地段租不到这么便宜的。”一名男住户称,搬离地下室后准备先把行李搬到朋友家,再开始找新的房子。而除了独自居住的年轻人,住户里还有三口之家。“多数都是务工者,工作地点也都在附近。租金大都在1300元至1600元,房东把它(地下室)分割成33户,居住人数可能不止这些,比如有些人觉得租金贵,就会再叫人住进来分担房租。”小区所在的广中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街道正在督促房东将押金退还,确保每户人家能领到300元的临时过渡经费,工作人员也会帮助住户寻找合适的房子。
  澎湃新闻记者从虹口警方获悉,该地下室随小区建成,起初闲置,此后被小区居民李先生购买用于个人投资,交易时其房屋用途明确规定不能住人,李先生对此还曾签过承诺书。两年前,刘某将地下室承租做起了二房东,然后擅自将其分割,对外出租。公安、消防、街道等部门在前期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后,曾多次告知房东整改,消防部门还开具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但房东拒不整改。2月19日上午,虹口区公安、消防、安监、城管、房管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对天通庵路657弄地下室的规模性租赁房进行拆除和搬离,并对该处场所进行查封。
  目前,房东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控制,相关处置工作仍在进行中。上海虹口警方介绍称,“我们通过房管部门查询,该处规模性租赁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左右,属于个人产权,在房屋用途上明确规定不能住人,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房东擅自将地下室分割成33户,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近日,虹口区公安、消防、安监、城管、房管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重点检查“底店上铺”场所、沿街商铺、集贸市场、小作坊及含住宿的单位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中汗蒸、足浴、洗浴、美容、宾馆、饭店、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机构以及出租房屋等场所。
  2月16至18日,虹口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1620人次,排查单位3211家次,发现隐患5156处,当场整改隐患4912处,拆除违章面积1460平方米,拆除店铺上层阁楼196个,清退人员321人,收缴钢瓶142个,查封单位37家,“三停”单位8家,拟处罚单位5家。

注:本站所有标明出处稿件均来至互联网,转载内容只为传播信息无任何商业目的,若涉版权及侵权问题可联系我们处理:toushu@jsnol.com;凡出处注明为“苏北网”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站,禁止一切转载(协议授权除外),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

[用手机阅读此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热点资讯
苏北网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苏北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苏北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欢迎联系我们,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mail:toushu@jsnol.com 您的意见可以让我们做的更好
淮安中讯传媒有限公司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投稿须知 | 联系方式 | 免职声明 | Copyright jsno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04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