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2月24日09:04:02,原标题:上海垃圾倾倒太湖西山案3人被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尚未开庭审理(2),上海垃圾倾倒太湖西山案3人被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2016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陆某某擅自接收来自上海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杂物,共计23336.3吨,并倾倒至戒毒所宕口内,另有8艘载有垃圾的船只...
【标题】上海垃圾倾倒太湖西山案3人被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尚未开庭审理(2)—季节
上海垃圾倾倒太湖西山案3人被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经鉴定,上述倾倒垃圾系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自然风貌。苏州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为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及弥补损失,产生费用共计人民币850余万元。
另外,涉及此案的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韩某某、基建科科长张某因涉嫌渎职罪,于2016年12月底,已被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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