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2月24日10:12:02,原标题:乐山男子冒充“老总”诈骗获刑 环卫工人被骗7万余元现已退回(2),乐山男子冒充老总诈骗获刑 环卫工人被骗7万余元现已退回 2015年7月,文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环卫工人阿芬(化名),在熟识之后,他表示自己是水泥厂老总,可以帮阿芬找关系成为环卫所的正式编制员工。 阿芬心动了,文...
【标题】乐山男子冒充“老总”诈骗获刑 环卫工人被骗7万余元现已退回(2)—季节
乐山男子冒充“老总”诈骗获刑 环卫工人被骗7万余元现已退回
阿芬心动了,文某遂从2015年8月起,先后多次以疏通关系和打点为由,向其索要钱财共计7万余元。
时隔一年多以后,阿芬意识到上当了,遂报警。在当地公安机关,文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退还了诈骗阿芬的7万余元。
2016年底,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审理该案。经审理后法院认为,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文某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根据文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一审判决文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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