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3月02日10:46:03,原标题:重庆一小区物业费每平米涨4角 说涨就涨让小区业主们非常不满(2),重庆一小区物业费每平米涨4角 说涨就涨让小区业主们非常不满 2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锦绣新城小区,见到了王先生夫妇,王先生说,他是璧山区河边镇的人,夫妻二人一直是打散工。去年,他们在鑫宏锦绣新城处听售楼小...
【标题】重庆一小区物业费每平米涨4角 说涨就涨让小区业主们非常不满(2)—张雨辰
重庆一小区物业费每平米涨4角 说涨就涨让小区业主们非常不满
物业:收费标准是备案了的。对此,该小区物业的负责人屈经理表示,物业公司在2013年4月到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了备案,高层住宅1.4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费)。售房宣传时,他表示,也明确作了相关说明,锦绣新城的物业费是一块四,在全部竣工之前,物业费是一块的优惠价。所以只按每平米一块钱的标准向业主收取,是因为在物业管理这个行业里面有规定,在开发商项目没有完成竣工验收前,都按照70%的标准向业主收取,剩下的30%由开发商支付。锦绣新城小区一共有8栋楼,在去年2月份只有1-4号楼交房了,所以对业主只按70%收取也就是每平米一块钱。
去年11月,本小区通过了建委的竣工验收,开发商不再支付30%部分,所以在今年1月时,我们按照备案标准一块四,全额向业主收取,这并不是涨价,在去年的业主缴费收据上我们也标明了“目前物业费按70%收取,另外30%由开发商承担。”在业主接房时,我们会给业主一份业主手册,业主会看完并签字确认的,在手册第19页也明确了物管费是一块四。至于公示,他表示,去年11月的时候就在每栋楼下面的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可能是有的业主觉得涨了价,对此不满,将部分公示撕了,或导致了部分业主没有看到公示。这几个月我们也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最后我们只好在物业管理办公室贴了一份到发改委备案的证明。发改委: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再与物业协商。
对于物业公司在物管费收费方面是否备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区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科郭姓工作人员,经查询,锦绣新城小区于2013年备案物业收费标准,备案标准为每平米1.4元。当时物业公司来备案的是1-8号楼的物业收费标准,由于当时小区的配套设施没有打造完成,就要求他们按照70%收取。之所以出现业主与物业这样的纠纷,主要是因为他们对业主的解释工作不到位,他们已经和物业取得联系,并要求加强解释工作。如果业主对物业的服务或价格不满,可以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也可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投票表决,更换物业公司。
街道:将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记者随后联系上了璧城街道市政办杨科长,杨科长说,业主与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或价格上有异议的,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锦绣新城小区目前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业主向街道提出申请,街道可以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处理与物业公司协商。关于事态的进一步进展,本报将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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