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3月03日09:19:03,原标题:凤冈县法院发出首份“生态修复令”以种植树木减免牢狱之灾(2),凤冈县法院发出首份生态修复令以种植树木减免牢狱之灾 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砍伐林木蓄积近40立方米。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因滥伐林木数量较大,鉴于其有坦白情节,遂判处...
【标题】凤冈县法院发出首份“生态修复令”以种植树木减免牢狱之灾(2)—季节
凤冈县法院发出首份“生态修复令”以种植树木减免牢狱之灾
因滥伐林木数量较大,鉴于其有坦白情节,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
该院审理此案时,立足保护国家森林资源,警示蓄意滥伐林木的不法行为,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向被告人刘某某发出了“生态修复令”。
责令刘某某于3月31日前在被采伐的林地范围内栽种适合生长的树木200株,并在缓刑考验期内进行看护。
据了解,此案由该院院长亲自主审,这份“生态修复令”是该院迄今为止首次签发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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