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3月06日14:03:03,原标题:男子与人发生口角后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获刑三年 典型的损人不利己(2),男子与人发生口角后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获刑三年 典型的损人不利己 2016年6月,嫌疑人周某在兰州市西固区某小区内呼喊其朋友时,打扰了住在一楼的朱某,朱某便与周某发生了口角。 周某一时气不过,便回家用矿泉水瓶装...
【标题】男子与人发生口角后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获刑三年 典型的损人不利己(2)—季节
男子与人发生口角后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获刑三年 典型的损人不利己
周某一时气不过,便回家用矿泉水瓶装了半瓶汽油倒在朱某家的窗户防护栏上,并用打火机点燃之后逃离现场,火势造成了被害人朱某家窗户被烧坏,部分财物被烧毁。
尽管周某放火最终未造成人员伤害,但却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如果火势不能控制,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此,西固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周某期徒刑三年,并提示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与他人发生争吵,切不可失去理智,做出违法的事情,因为一点小事,不仅仅毁坏他人财物,甚至危害公共安全,将自己弄得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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