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因见义勇为产生费用拟由加害人承担 让正义得到伸张(2)

2017-03-18 11:31: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季节 责任编辑:江芳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3月18日11:31:03,原标题:公安部:因见义勇为产生费用拟由加害人承担 让正义得到伸张(2),公安部:因见义勇为产生费用拟由加害人承担 让正义得到伸张 应由加害人、责任人、受益人依法承担。 意见稿中,见义勇为人员被界定为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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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因见义勇为产生费用拟由加害人承担 让正义得到伸张
公安部:因见义勇为产生费用拟由加害人承担 让正义得到伸张
  应由加害人、责任人、受益人依法承担。 意见稿中,“见义勇为人员”被界定为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挺身而出,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事迹突出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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