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题“职业打假人”高额索赔该不该被支持?被法院驳回(2)

2017-03-19 11:25: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季节 责任编辑:江芳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3月19日11:25:03,原标题:老话题“职业打假人”高额索赔该不该被支持?被法院驳回(2),老话题职业打假人高额索赔该不该被支持?被法院驳回 还是要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局面呢?今年315前夕,苏州中院公布一批该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其中有一起知假买假案。 男子王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某品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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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话题“职业打假人”高额索赔该不该被支持?被法院驳回
老话题“职业打假人”高额索赔该不该被支持?被法院驳回
  还是要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局面呢?今年“3·15”前夕,苏州中院公布一批该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其中有一起知假买假案。
  男子王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某品牌的辅酶Q10营养软胶囊50瓶,共计3560元。之后,王某以这家电商平台将辅酶Q10当作普通食品进行销售违法。
  把这家电商平台告上法院,要求对方退一赔十。王某同时以同样的理由起诉了另外3起案件,要求商家10倍赔偿。
  苏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购买的涉案产品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电商未能举证证明辅酶Q10在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中。
  所以其以普通食品进行销售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退回王某3560元。但对于王某提出了要求商家10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法院认为,本案中,王某在同时段同一电商平台购买了大量同类商品,并以同一理由起诉主张10倍赔偿,消费习惯显然不符合一般消费者自用的情形,以牟利为目的的可能性较大。
  而以牟利为目的专门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获得“10倍价款赔偿”的行为与《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价值和立法精神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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