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3月19日15:48:03,原标题: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85后夫妻离婚被喊停多地已经试行(2),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85后夫妻离婚被喊停多地已经试行 17日,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介绍,今年2月,一名年轻女子前往该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 经过法院调查发现,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
【标题】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85后夫妻离婚被喊停多地已经试行(2)—季节
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85后夫妻离婚被喊停多地已经试行
“后来打了一次架,女方离家出走了。”主审法官李洪婷介绍,女方外出务工两年后,回到安岳县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李洪婷说,经过了解,这对夫妻发生纠纷,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年轻、脾气大。
“都坚持自己的个性,离婚可能是出于一时冲动。” 今年3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女方放弃诉讼的意愿,“只是男方比较冷淡。”李洪婷说,开庭结束后,法院决定对这对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蒋新儒说,因为是全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没有可以参照的文书,通知书的格式和措辞,他经过一天时间仔细推敲最终形成。“用了大段的文字来劝解这对夫妻,言辞十分恳切,特别是提到双方的小孩。
希望这一点能挽回双方的婚姻。”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了这对夫妻3个月“离婚冷静期”,并提出了基本要求:“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
冷静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蒋新儒说,冷静期满前7日内,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冷静期限内,若双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也可到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签署协议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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