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3月21日10:02:03,原标题:女子逼婚不成报假警称遭强奸 报假案被批评作出处罚(2),女子逼婚不成报假警称遭强奸 报假案被批评作出处罚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该案疑点重重。王某提到的嫌疑人李某面对警方的询问显得一头雾水。李某称,自己与女子王某是男女朋友关系,最近双方闹了点矛盾,一直没有见面...
【标题】女子逼婚不成报假警称遭强奸 报假案被批评作出处罚(2)—季节
女子逼婚不成报假警称遭强奸 报假案被批评作出处罚
而当得知自己涉嫌强奸时,李某更是大呼冤枉。就在此时,王女士也向民警讲述了实情,承认自己所报警情完全是虚构的。
原来,男子李某是连云港人,王某是浦口区人,女方想婚后留在南京生活,男方不同意,两家发生了矛盾。为了逼迫李某同意,王某报假警称被对方强奸。
冷静下来的王某面对警方的调查,感觉事态严重了,这才讲出了事情的原由。“因为他们家现在对这件事情不重视,李某也不愿出来见我,后来我们家没有办法了,就想出报警的方法找到他。
我现在认识到错误了。”王女士后悔的说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因王某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得到了李某的谅解,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对王某谎报警情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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