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养不大”一夫妇毒杀出生3天亲身女儿未遂被判一年(2)

2017-03-25 11:27: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季节 责任编辑: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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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怕“养不大”一夫妇毒杀出生3天亲身女儿未遂被判一年 
害怕“养不大”一夫妇毒杀出生3天亲身女儿未遂被判一年
  2016年8月8日,龙某夫妇在元江县人民医院产下一名女婴,但孩子在出生后却有心跳没有呼吸,医生初步判断这是窒息的症状。
  经过儿科与产科共同抢救后,孩子的情况有了初步好转。不过医生建议家属将孩子转入儿科进行治疗,“如果不继续治疗病情可能会加重,有可能会导致缺氧性脑瘫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医生建议说。
  “家里没钱,我们不治了。”不过让人没想到的是,产妇和家属拒绝了医生的建议。2016年8月10日10时,女婴父亲龙某自行办理了出院手续。
  出院后,龙某叫来了自己的母亲与妻子的姐姐,“反正也养不活,不如买瓶敌敌畏来把她毒死算了。”经四人商议后,龙某到店里购买了一瓶农药敌敌畏,打算将刚出生仅三天的女儿毒死。
  当天中午14时,四人来到了江边隐蔽处打算将毒死自己的骨肉。不过毕竟血浓于水,正当几人即将向婴儿喂服敌敌畏时,龙某的妻子因为不忍心哭着叫停了下一步的动作,“给他丢在这里得了,谁捡着的话让谁去养。”
  龙某同样也有些心疼,放弃了毒死女儿的打算。四人就地把孩子遗弃在了元江县清水河与元江交汇处的一处滩涂边,但旁边杂草丛生,路人很难发现。而当天的最高气温高达38.4℃。
  幸运的是,当天20时,路人在经过时发现了被遗弃的女婴,“还有呼吸,赶紧报警!”随后警察赶到将奄奄一息的女婴送到了元江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因为女婴此前正是在医院出生,警方顺藤摸瓜从医生处获取线索,顺利找到龙某4人并将其抓获。
  经鉴定,女婴是龙某夫妇二人亲生女儿的可能性为99.99%。此外,经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鉴定被告人龙某妻子、妻子姐姐李某均属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属于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
  2017年3月16日,元江法院对被告人龙某(丈夫)、龙某(妻子)、龙某(丈夫母亲)、李某(妻子姐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元江法院认为,4被告人明知将婴儿弃在气候炎热且环境较为偏僻的草丛中,会导致婴儿死亡后果的发生但仍将女婴丢弃,放任女婴发生死亡的后果,4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女婴被路过的群众发现获救,4被告人属犯罪未遂。而被告人龙某(妻子)、李某(妻子姐姐)属于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到案后主动坦白,因此法院依法对4被告人减轻处罚。
  最终,元江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龙某(丈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对被告人龙某(丈夫母亲)、龙某(丈夫母亲)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对被告人李某(妻子姐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四被告人服判,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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