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3月26日08:38:03,原标题:福建一小伙为帮堂弟出气殴打他人 造成对方轻伤二级赔偿9万元(2),福建一小伙为帮堂弟出气殴打他人 造成对方轻伤二级赔偿9万元 于是在当日下午16时许,钟某召集了自己的朋友高某、曹某(均另案处理)至某中学门口对面。之后,钟某找到小董,用拳脚殴打小董脸部、头部、肩膀、手臂等...
【标题】福建一小伙为帮堂弟出气殴打他人 造成对方轻伤二级赔偿9万元(2)—李欣宜
福建一小伙为帮堂弟出气殴打他人 造成对方轻伤二级赔偿9万元
2017年3月14日,钟某的家属代其赔偿小董损失人民币9万元(扣除已赔付人民币1万元,再一次性赔付人民币8万元),小董对钟某表示谅解。上述事实,钟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异议,并有经庭审质证的小董的陈述、证人黄某、陈某等人的证言、辨认笔录、物证鉴定室鉴定书、协议书、谅解书、收条、户籍证明及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钟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钟某已赔偿董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悔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钟某符合缓刑条件,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钟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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