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聚会醉酒遭陌生男子强奸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刑4年6个月(2)

2017-04-06 09:43:04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张雨辰 责任编辑:李大伟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4月06日09:43:04,原标题:女子聚会醉酒遭陌生男子强奸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刑4年6个月(2),女子聚会醉酒遭陌生男子强奸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刑4年6个月 聚会上大家都喝得十分尽兴,五六瓶啤酒,一瓶洋酒下肚,阿芬很快就醉了,神志也开始不太清醒了。凌晨3点多,小霜先把喝醉了的阿芬和阿云带到附近的酒店休...

【标题】女子聚会醉酒遭陌生男子强奸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刑4年6个月(2)—张雨辰

女子聚会醉酒遭陌生男子强奸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刑4年6个月
女子聚会醉酒遭陌生男子强奸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刑4年6个月
  聚会上大家都喝得十分尽兴,五六瓶啤酒,一瓶洋酒下肚,阿芬很快就醉了,神志也开始不太清醒了。凌晨3点多,小霜先把喝醉了的阿芬和阿云带到附近的酒店休息。后来小霜的朋友阿荣和阿强在聚会结束后也来到房间找小霜。在聊了几句过后,小霜就带着阿强去前台多开一间房间休息,而阿荣则留在了房间里。没想到阿荣竟然见色起意,趁阿芬喝醉酒没有力气反抗,对其实施了奸淫。
  据悉,当时阿云也在同一个房间里面,因为醉酒她并没有听见阿芬呼救。性侵发生后,阿芬叫醒了阿云,并且报警。两方在酒店大门发生争执,阿荣等人想走,阿云叫来保安帮忙控制住了阿荣,很快阿荣就被警方抓获了。据悉,阿荣生于1983年,涉嫌强奸罪被检方起诉。
  经海珠区法院审理,阿荣趁阿芬处于醉酒状态,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以强奸罪判处阿荣有期徒刑4年6个月。阿荣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广州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注:本站所有标明出处稿件均来至互联网,转载内容只为传播信息无任何商业目的,若涉版权及侵权问题可联系我们处理:toushu@jsnol.com;凡出处注明为“苏北网”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站,禁止一切转载(协议授权除外),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

[用手机阅读此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热点资讯
苏北网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苏北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苏北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欢迎联系我们,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mail:toushu@jsnol.com 您的意见可以让我们做的更好
淮安中讯传媒有限公司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投稿须知 | 联系方式 | 免职声明 | Copyright jsno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04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