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4月14日14:57:04,原标题:网贷平台非法吸金 涉案金额达两千万余元(2),网贷平台非法吸金 涉案金额达两千万余元 原来,这些贷款学生竟是这家机构向社会公众借款的幌子。两年内他们以此合计吸收公众存款2700多万元,向学生提供的贷款,还不到他们吸收到存款的一成。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
【标题】网贷平台非法吸金 涉案金额达两千万余元(2)—季节
网贷平台非法吸金 涉案金额达两千万余元
从法院的判决书中,记者了解到,2013年11月,胡某某成立了深圳市聚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聚财×公司),其为公司董事长。公司成立后主要在互联网P2P网站上经营余额E贷业务。
这种余额E贷主要是针对有贷款需求的在校大学生。有贷款需求的在校大学生先在该网站上发布贷款申请,然后经聚财×公司审核后,公司自行向学生支付现金,形成一笔贷款。
截至2015年12月11日,该公司通过余额E贷P2P平台先后向650多人次提供贷款用于购买手机、电脑等产品,数额共计人民币243万元。
另一方面,该公司把这些贷款学生的数据打包在一起,再另行发布“助学优”、“高校乐”、“产品贷”等超额借款标,然后通过余额E贷P2P网站向不特定人吸收存款,并承诺给予14.4%~18%的年化利率。此年化利率已经是一般金融产品的两到三倍了。
同时,该公司在运作期间,为吸引投资人进行投资,还对借款标(大学生贷款)进行拆标和重复发标,截至2015年12月11日,该公司余额E贷P2P平台注册会员2万多人,向社会公众吸存款人民币2793万元。
相比之下,支付给大学生们的贷款还不到其吸收存款数的10%。申请贷款的在校大学生们看起来获得了不菲的助学贷款,实际上却成了这家公司对外吸收公众存款的筹码和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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