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与上司通奸被孕妻捉 男子不想离婚签协议向妻子赔偿100万(2)

2017-04-16 14:53:04 来源:海外网 作者:张雨辰 责任编辑:李大伟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4月16日14:53:04,原标题:军官与上司通奸被孕妻捉 男子不想离婚签协议向妻子赔偿100万(2),军官与上司通奸被孕妻捉 男子不想离婚签协议向妻子赔偿100万 3人其后在警局谈判,最初尤妻要求离婚,但遭尤拒绝,经过数小时磋商,双方签下协议书,尤同意赔偿妻子100万元,吴女也签字保证。另外,尤妻要求尤每月仅...

【标题】军官与上司通奸被孕妻捉 男子不想离婚签协议向妻子赔偿100万(2)—张雨辰

军官与上司通奸被孕妻捉 男子不想离婚签协议向妻子赔偿100万
军官与上司通奸被孕妻捉 男子不想离婚签协议向妻子赔偿100万
  3人其后在警局谈判,最初尤妻要求离婚,但遭尤拒绝,经过数小时磋商,双方签下协议书,尤同意赔偿妻子100万元,吴女也签字保证。另外,尤妻要求尤每月仅能留5000元(新台币)薪水自用,其他一概上缴,未经同意不得接近孩子,房产也归她所有。吴姓女长官其后反悔,并主动向自己丈夫自首外遇一事,结果遭丈夫提告;而尤妻见吴女反悔,也跟着提告;而尤男反悔,则向法院提告要求判决协议无效,理据为,当时他是惊慌失措、没有经验、被迫急着做出决定,请求判决撤销协议。
  至于赔偿,他愿意改赔30万元(新台币)。尤妻指出,谈判期间丈夫没有被限制行动,身为军官且在派出所内,根本无人能够胁迫他签协议书。法官根据私家证探的证供,认定尤被捉奸时并无惊慌,而签协议书时是由律师协调下进行磋商处理,不同意提告人指自己陷于急迫,或因轻率、无经验而签字,因此驳回尤男申请。据悉,尤男目前已离开军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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