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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司机伪造通行卡偷逃过路费52次 判刑3年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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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欣宜 • 2017-08-13 15:13 来源:新华网  E
货运司机伪造通行卡偷逃过路费52次 判刑3年并罚款5万元
货运司机伪造通行卡偷逃过路费52次 判刑3年并罚款5万元
  经鉴定,共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128218元人民币。2016年6月11日,罗某被德宏州公安局刑事拘留。庭审中,被告人罗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无异议,其辩护人辩称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等量刑情节,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日前获悉,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罗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具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利用伪造高速公路通行卡的方式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这在当地并未个案,仅今年以来,就有多起类似案件被宣判。
  6月22日,从事货物运输的司机周某为节省成本,于2016年3月至6月期间,通过购买伪造的通行卡,18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7021元。最终其被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5月24日,货车司机叶某自己驾驶和雇请他人为其驾驶货车,通过前述方式,偷逃高速公路过路某共13次,经鉴定,共偷逃高速公路过路某35672元人民币。
  而7月18日,货车司机刘某为节省成本,于2016年2月至6月期间,通过购买伪造的通行卡,5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0981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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