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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咬伤警察大腿 抗拒执法还伤人被依法判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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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冰倩 • 2018-07-19 14:58 来源:齐鲁壹点  E

女子咬伤警察大腿 抗拒执法还伤人被依法判刑半年

女子咬伤警察大腿 抗拒执法还伤人被依法判刑半年

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新华要求警务督察大队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对受侵害民警进行维权。同时政治处启动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安排负伤民警到市立五院进行治疗。嫌疑人王某花到案后辩称不知道民警的执法身份,丝毫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认为是故意袭警。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权益,办案民警通过大量工作,从调取出警现场音视频入手,走访当事人,还原出警现场场景,证据显示民警一开始就表明警察身份,民警言行合规合法。

嫌疑人王某花在大量详实的证据面前无法辩解,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用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田淼的伤情评定为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同时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等,都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嫌疑人王某花于2018年7月6日被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因此,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权利,积极配合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市民朋友以此案为戒,在遇到警察执法的情况时,一定要积极配合,不要做出违法行为,否则,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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