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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起厦门电动车车主给爱车充电将有统一价格

阿陈 2019-05-30 10:47 来源:海峡导报  

  台海网5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余健平)6月10日零时起,厦门电动车车主给爱车充电将有统一价格,为0.89元/度。

  为共同抵制恶性低价竞争行为,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场站平稳、安全运营,昨日上午,厦门市停车产业协会发布《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公约》(以下称公约),从10日零时开始起,全市电动车充电桩将以0.6元/度的服务费价格公约施行,上限不超过省标,加上电费0.29元/度电费,也就是厦门电动车车主在《公约》实施后,给爱车充电的费用是0.89元/度。同时成立厦门市停车产业协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运营监委会。

  导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共有52家企业签约共同履行公约,另外,监委会从成立之日起,将在全市开展充电运营站场的管理、监督和抽查工作,禁止市场出现违反《公约》,垄断行情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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