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社会 >

天津调整工伤保险八项待遇标准 将惠及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1.43万人

阿陈 2019-08-13 14:2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天津8月13日电(记者王晖)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天津日前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八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将惠及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1.43万人。

  天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待遇调整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是保公平,区分调整档次。按照工伤不同等级逐级调整待遇标准,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由低到高分别增加180至210元,调整后人均伤残津贴达到3679元;工伤退休人员在增长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等级分别增加30至60元,调整后工伤补贴人均达到566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2元,调整后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达到1547元。

  二是保生活,设定待遇下限。对在职和退休的工伤人员按照伤残等级分别设定了待遇下限,即一级3690元、二级3530元、三级3369元、四级3209元;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发放也设定了最低下限,即配偶1561元、其他供养亲属1169元。

  三是保同步,挂钩收入增长。护理费、丧葬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均按4.7%增幅实施同步调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国家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的幅度增长。

标签: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本篇文章: 天津调整工伤保险八项待遇标准 将惠及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1.43万人
  • 本文链接: http://news.jsnol.com/local/20190813/13045.html
  • 全站阅读: 主页 > 社会 >
  •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QQ:243 78 09 247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