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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月8日24时

阿陈 2020-01-26 22: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苏州1月26日电 (记者 钟升)26日,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简称《通告》),表示将持续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力度。同时要求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月8日24时。

  根据官方通报,截至1月25日24时,苏州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例,已治愈出院病例1例,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9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8人。

  疫情发生后,苏州市迅速建立完善专项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合会商机制,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设立78个发热门诊,首批1+5定点医院迅速投入使用,各县级市、区明确了10个集中医学观察点,市疾控中心24小时开展标本检测和流行病学调研,后备医院建设和医护人员驰援方案也正在抓紧完善。

  《通告》要求苏州市下辖镇、街道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必须组织工作人员、辖区民警、志愿者等主动上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逐户排摸处置。一律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影剧院、娱乐休闲场所、网吧、浴室、足浴、棋牌等场所,一律全面停止营业。养老机构、护理机构等一律实施临时封闭管理。

  此外,《通告》还表示将关闭苏州市部分交通路口,对开放交通路口实施集中检疫查验。轨道及公交车等市内公共交通减少发车频次。

  《通告》同时呼吁苏州市内各单位最大程度动员离苏人员不得提前返回苏州,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24时。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除外。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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