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宁开幕。据悉,今年,江苏省政府拟对一批为我省对外交流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友人进行授荣表彰。同时从今年起,“江苏省荣誉公民”称号拟改为“江苏省荣誉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长期坚持对华友好的外国人,具备以下8个条件之一,可以授予荣誉居民称号:
(一)推进本省对外交往,促进本省与外国地方建立友好关系,开展交流与合作贡献突出的;
(二)在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等方面提出重大咨询建议贡献突出的;
(三)在推动本省科技创新、城乡建设、区域开发、产业转型、资源节约、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方面贡献突出的;
(四)在促进本省对外经济合作,提升双向投资贸易水平方面贡献突出的;
(五)在促进本省引进高端人才,推动人才交流交往方面贡献突出的;
(六)在促进本省发展教育、科学、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事业方面贡献突出的;
(七)在促进本省社会治理、发展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方面贡献突出的;
(八)在其他方面贡献突出的。
此前的条例仅有“对被授予荣誉公民称号者应当给予相应的礼遇”一句话,没有具体条款的细化内容,此次在草案第八条条款中新增涉及七个方面礼遇内容,包括参加重大活动、决策咨询、待遇和便利等。
据透露,今年正值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也是我省开展国际友好城市交流40周年纪念,省政府拟对一批为我省对外交流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友人进行授荣表彰。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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