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拿朋友手机给自己发红包 红包及转账共计9500元将以盗窃罪论处

2017-01-13 09:45:01 来源:苏北网 作者:季节 责任编辑:江芳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13日09:45:01,原标题:偷拿朋友手机给自己发红包 红包及转账共计9500元将以盗窃罪论处,近日,徐某因涉嫌盗窃罪在昌平法院受审,庭上徐某表示认罪,但对于非法占有的指控,徐某辩称:“当时租房子急着用钱,我还在办信用卡,手头没钱,碍于面子没好意思向李某开口借钱,只是想暂时挪用一下,随后归还。”徐某还表示要是真的是盗窃他人钱财...

【标题】偷拿朋友手机给自己发红包 红包及转账共计9500元将以盗窃罪论处—季节

  偷拿朋友手机给自己发红包 红包及转账共计9500元将以盗窃罪论处
偷拿朋友手机给自己发红包 红包及转账共计9500元将以盗窃罪论处
  因手头缺钱,徐某趁老乡熟睡时,多次使用对方手机给自己的微信发红包或转账,共转走9500元。近日,徐某因涉嫌盗窃罪在昌平法院受审,徐某认罪,但辩称钱只是暂借,并不是非法占有。
  徐某是甘肃人,今年27岁,曾因犯抢劫罪于2009年12月14日被甘肃省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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