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一五金公司及负责人因环境污染罪被判双罚人民币十万元

2017-01-14 09:41:01 来源:苏北网 作者:季节 责任编辑:江芳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14日09:41:01,原标题:海门一五金公司及负责人因环境污染罪被判双罚人民币十万元,为谋取经济利益,被告人张某将其负责的五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长期通过储酸池下面的阀门私设管道偷排至下水管道中,流入河流,后被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而案发。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就这起环境污染案件公开审理并作出了判决。...

【标题】海门一五金公司及负责人因环境污染罪被判双罚人民币十万元—季节

  海门一五金公司及负责人因环境污染罪被判双罚人民币十万元
海门一五金公司及负责人因环境污染罪被判双罚人民币十万元
  为谋取经济利益,被告人张某将其负责的五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长期通过储酸池下面的阀门私设管道偷排至下水管道中,流入河流,后被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而案发。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就这起环境污染案件公开审理并作出了判决。
  被告人张某作为实际出资控制人于2005年成立了五金公司,主营金属拉丝加工、销售,2008年张某将五金公司搬迁至海门万众工业园区。

注:本站所有标明出处稿件均来至互联网,转载内容只为传播信息无任何商业目的,若涉版权及侵权问题可联系我们处理:toushu@jsnol.com;凡出处注明为“苏北网”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站,禁止一切转载(协议授权除外),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

[用手机阅读此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热点资讯
苏北网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苏北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苏北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欢迎联系我们,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mail:toushu@jsnol.com 您的意见可以让我们做的更好
淮安中讯传媒有限公司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投稿须知 | 联系方式 | 免职声明 | Copyright jsno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04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