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强奸报警 收1万称自愿被判刑 最后被发现只是在做假证

2017-01-23 14:30:01 来源:搜狐新闻 作者:李欣宜 责任编辑:李大伟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23日14:30:01,原标题:女子遭强奸报警 收1万称自愿被判刑 最后被发现只是在做假证,近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该女子犯包庇罪,判处拘役5个月,其他二人犯妨害作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拘役4个月。2015年9月29日凌晨2时许,谢某某遭陈某强奸后报警。...

【标题】女子遭强奸报警 收1万称自愿被判刑 最后被发现只是在做假证—李欣宜

女子遭强奸报警 收1万称自愿被判刑 最后被发现只是在做假证
女子遭强奸报警 收1万称自愿被判刑 最后被发现只是在做假证
  近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该女子犯包庇罪,判处拘役5个月,其他二人犯妨害作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拘役4个月。2015年9月29日凌晨2时许,谢某某遭陈某强奸后报警。同年12月1日,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以陈某涉嫌犯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为了使陈某无罪释放。同年12月15日晚,胡某、王某某与谢某某进行协商,由胡某写一张“我和陈某认识,自愿与陈某发生性关系,我问陈某要钱他不给,我才去报案”的字条,付给她10000元,谢某某表示同意。协议签订后,王某某先付给了谢某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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