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2月11日09:39:02,原标题:消防栓不出水烧光业主家 物业公司被判承担一半责任赔偿2万多元,业主家中卧室突然起火,消防队赶到后因小区消防栓不出水,延误现场救火,业主家俱财物尽毁。近日,市三中院终审判决,小区物业公司承担50%责任,赔偿业主李某损失20133元。李某于2009年购买垫江县城某小区住房一套,并与物业公司书面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标题】消防栓不出水烧光业主家 物业公司被判承担一半责任赔偿2万多元—张雨辰
消防栓不出水烧光业主家 物业公司被判承担一半责任赔偿2万多元
李某于2009年购买垫江县城某小区住房一套,并与物业公司书面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与养护,定时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及时更换失去使用功能的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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