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2月18日13:37:02,原标题:再融资新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得超股本20%集资金到位日不少(2),再融资新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得超股本20%集资金到位日不少于18个月 针对资本市场频繁、单次金额过大的再融资等行为,2月17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 上市公司申...
【标题】再融资新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得超股本20%集资金到位日不少(2)—季节
再融资新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得超股本20%集资金到位日不少于18个月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同时,再融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注:本站所有标明出处稿件均来至互联网,转载内容只为传播信息无任何商业目的,若涉版权及侵权问题可联系我们处理:toushu@jsnol.com;凡出处注明为“苏北网”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站,禁止一切转载(协议授权除外),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