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新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得超股本20%集资金到位日不少

2017-02-18 13:37: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季节 责任编辑:江芳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2月18日13:37:02,原标题:再融资新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得超股本20%集资金到位日不少,针对资本市场频繁、单次金额过大的再融资等行为,2月17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同时,再融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

【标题】再融资新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得超股本20%集资金到位日不少—季节

  再融资新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得超股本20%集资金到位日不少
再融资新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得超股本20%集资金到位日不少于18个月
  针对资本市场频繁、单次金额过大的再融资等行为,2月17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同时,再融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注:本站所有标明出处稿件均来至互联网,转载内容只为传播信息无任何商业目的,若涉版权及侵权问题可联系我们处理:toushu@jsnol.com;凡出处注明为“苏北网”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站,禁止一切转载(协议授权除外),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

[用手机阅读此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热点资讯
苏北网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苏北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苏北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欢迎联系我们,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mail:toushu@jsnol.com 您的意见可以让我们做的更好
淮安中讯传媒有限公司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投稿须知 | 联系方式 | 免职声明 | Copyright jsno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04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