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伤人拒捕被击毙 法院认定民警开枪系合法行为

2017-03-31 09:30: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季节 责任编辑:江芳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3月31日09:30:03,原标题:砍伤人拒捕被击毙 法院认定民警开枪系合法行为,近日一则砍伤人拒捕被击毙的新闻引发关注。2017年3月3日上午10时40分许,高县公安局大窝镇派出所接报警称,高县大窝镇郑某某(男,56岁,本县人)因无理强行收取摊位费与李某某(女,40岁,宜宾市南溪区人)发生纠纷,持刀将李某某砍伤。 ...

【标题】砍伤人拒捕被击毙 法院认定民警开枪系合法行为—季节

 砍伤人拒捕被击毙 法院认定民警开枪系合法行为 
砍伤人拒捕被击毙 法院认定民警开枪系合法行为
  近日一则砍伤人拒捕被击毙的新闻引发关注。2017年3月3日上午10时40分许,高县公安局大窝镇派出所接报警称,高县大窝镇郑某某因无理强行收取摊位费与李某某发生纠纷,持刀将李某某砍伤。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面对民警,郑某某持刀拒捕。为防止进一步造成严重后果,在民警多次鸣枪示警并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开枪将其击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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