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原副总受贿 涉嫌受贿120万元被依法判刑3年罚款40万元(2)

2017-04-08 10:14:04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欣宜 责任编辑:李大伟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4月08日10:14:04,原标题:光明原副总受贿 涉嫌受贿120万元被依法判刑3年罚款40万元(2),光明原副总受贿 涉嫌受贿120万元被依法判刑3年罚款40万元 2016年底,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郭本恒因涉嫌贪污受贿33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据悉,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于2016年6月2日对郭本恒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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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原副总受贿 涉嫌受贿120万元被依法判刑3年罚款40万元
光明原副总受贿 涉嫌受贿120万元被依法判刑3年罚款40万元
  2016年底,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郭本恒因涉嫌贪污受贿33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据悉,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于2016年6月2日对郭本恒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4年,郭本恒在担任光明乳业公司生产技术总监、副总经理及总裁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公司、个人在承接业务、安排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价值330万余元。
  据了解,2015年6月25日,光明乳业发布郭本恒的辞职公告也是表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务。不过2015年7月22日,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监察局发布信息显示,光明乳业原总裁郭本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根据法院判决书显示,郭本恒于2015年8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逮捕。
  在执掌光明乳业期间,郭本恒曾因语出惊人而闻名。2011年7月,郭本恒在上海举行的中国经营论坛上就奶业标准问题发声,称我国的生奶标准几乎是全世界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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