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17吨制毒物“混进”集装箱出口 被判刑8年6个月
王冰倩 • 2017-05-25 10:02 来源:新浪新闻 E
男子将17吨制毒物“混进”集装箱出口 被判刑8年6个月
并没有将这笔买卖放在心上。这名徐姓男子就是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春晖。两三个月后,徐春晖打来了电话,说要购买该化工公司生产的农用表面活性剂,但是要求包装必须使用20升的塑料桶,箱子也要用无标记纸箱。化工公司没有分装流水线,朱某提出了折中的办法,由朋友的公司来做分装,费用由分装公司说了算。徐春晖同意后,分装公司和化工公司、贸易公司分别签订了买进、卖出的合同。
徐春晖的要求虽然繁杂,但是三家公司仍然达成了一致的方案:化工公司发产品给分装公司做小包装,分装公司按照徐春晖的要求采购指定厂家、规格、型号、颜色的塑料桶,将200升大包装的表面活性剂抽到20升的小包装内,最后附上化工公司标签邮寄运往上海某仓库。2012年第一批货物出口时,徐春晖决定用正规的货物先探探路。到了当年七八月,徐春晖准备将装有制毒化学品的纸箱混杂在农用表面活性剂纸箱之中,一起装箱。
这时,事先要求的指定包装就显现出了作用。据装箱工人说,装箱时徐春晖会拿着进仓单跟着自己找来的车送货到仓库,车里的货物包装与厂家货车运来的箱子没有区别,贴的标签也一模一样。按照徐春晖的安排,装卸工人将徐春晖带来的纸箱堆在集装箱的最里面,最外层则用装有农用表面活性剂的箱子堆满。按照徐春晖的设想,因为纸箱子的体积比较小,数量比较多,放在最里面海关会因为麻烦不去查验。由于缺少进仓、出仓手续的易制毒物品苯基丙酮挤占了农用表面活性剂的出口额,仓库里多出了17吨农用表面活性剂。
为了解决实物和单据数字对不上的问题,2013年的最后一笔交易前,徐春晖打电话给朱某,请朱某帮忙开29吨的发票,但实际上只买12吨的农用表面活性剂。正常情况下,化工公司是按照出货的实际数量开具发票的,但是考虑到徐春晖跟自己做了这么多笔生意。便联系分装公司,提出在可能的情况下帮徐春晖这个忙。最终,这12吨农用表面活性剂依然是由化工公司发往分装公司,但是送货单上写的却是上海另一家化工公司的名字。
据朱某称,这家公司和他们关系不错,两家化工公司之间不签合同,只有送货单和发票,于是两家化工公司间签了12吨的送货单,上海化工公司开具29吨的货物发票给分装公司,再由分装公司给贸易公司开29吨的发票。在这笔交易中,徐春晖付给分装公司29吨的钱,但是最终分装公司只留下了12吨货款和17吨税点,剩余款项则由朱某转给徐春晖。2014年3月,一名随身携带大约200升苯基丙酮的俄罗斯籍男子在波兰被警方抓获,波兰警方随后在其一处寓所的仓库里查获了345箱相同包装的液体。
纸箱的外包装显示这批货物是由南京某贸易公司出口,从上海港运往不莱梅港的农用表面活性剂。随后,警方按照装箱单和货物发票顺藤摸瓜,锁定了纸箱外包装标注的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春晖,于2015年11月在浙江宁波将其抓获。经查,2012年7月至2013年9月,徐春晖共分三次将17吨易制毒化学品苯基丙酮运往上海某仓库,藏匿混杂在装有农用表面活性剂的集装箱中逃避海关检查,以农用表面活性剂的名义共计出口288吨,其中实际出口农用表面活性剂271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