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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野生猕猴被抓 猴乡新野县为四名犯罪团伙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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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冰倩 • 2017-07-19 11:11 来源:华西都市报  E


  睡了没几个小时,他们摸黑起床,到石羊场车站叫了辆野租儿,狂奔数百公里,到凉山州冕宁县与张康洪碰头取货。就在马亮和徐森往凉山州冕宁县赶的时候,张勇和张强,也从河南新野来到成都,住进了同一家小旅馆。他们是猴子的买家,等着马亮的这一批“现货”。另一头,马亮徐森顺利地和张康洪碰了头,11只大小猴子装进5个铁丝笼,外面再套上行李袋。这批猴子里有8只小的,3只大的。体重不超过10斤的母猴、不超过8斤的公猴称为“标准猴”,因为年幼,日后训练猴戏技能更方便,所以售价也更高。
  11日晚上,两人先后回到小旅馆,不同的是,多了5个大件“行李”。11只猴子卖了13800正数钱,被逮了验了货,给了钱,这笔买卖就成交了。按照约定,马亮和徐森还要安排人手到成都来分销转运,把猴子带回河南。不过这是后话,现目前,两人先美滋滋地数起了钱来。2016年12月12日凌晨,就在马亮徐森两人数钱的当口,跟踪、调查了一天的成都市森林公安民警破门而入,人赃并获。
  “从河南到成都,再到冕宁,数千公里的行程安排得十分紧凑周密,一看就是老手。”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为了逃避打击,马和徐还做了多项准备,“他们通知来分销带猴子的人,都要随身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证》。”用“来耍猴”应对相关部门检查,是该团伙的一贯做法。除此之外,为了看起来更真实可信,马亮等人在运输时,每个人从不携带超过3只猴子。
  一则不引起怀疑,二则如果“出事”也可以减轻处罚。在这起案件中,马亮从张康洪手里买来的11只猴子,8只“标准猴”每只1400元,3只大猴打包2600元,共付给张康洪13800元,转手卖给张福、张强,就是2000元一只“标准猴”。而这些“标准猴”被运回河南新野后,在当地能卖到5000元左右。跑进深山躲半年卖家终究没跑脱“这几个人,不是第一次来四川干这个(买卖猴子)了。”据办案民警介绍,以马亮为核心的这个团伙,从事非法买卖野生猕猴等犯罪行为,起码已有数年时间,“光是2016年下半年,他们就和抓猴子的张康洪有过四五次往来。
  ”张康洪,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人,常年在凉山州各县买卖山货。在马亮和徐森被抓后,张康洪闻风而逃。2017年春节前,办案人员去了两趟凉山深入大山实施抓捕,但都被其利用地形优势逃脱。“听说他放狠话,三年内绝不下山。”民警说,张康洪的亲戚就曾因贩卖猕猴被判刑,所以格外警觉,春节都没下山,“最后我们把他列入追逃名单,只要他出现,就会立即实施抓捕”。
  2017年5月底,觉得风声过了的张康洪回家过端午节。一出现,就被当地公安机关挡获抓捕。至此,这起特大案件的又一重要人物归案。张康洪归案后,森林公安民警经过侦察和审讯得知,马、徐二人指使张康洪利用地利人情之便在冕宁一带组织猎捕收购,再由马、徐二人组织转运和分销。以马亮为核心的这个团伙已经形成完整的“流水线”操作链条。
  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检察机关。据办案民警介绍,猎捕、运输、买卖猕猴被证实达到10只以上的,将被法院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特大案件,按照我国刑法,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猴乡两封信一封举报:运输时猴子多会非正常死亡一封求情:猴戏属非遗项目,望从宽从轻处理在马、徐等四人被抓获后,成都市森林公安收到来自河南新野的两封信。
  署名为“河南新野人”的举报信对马、徐等人的行为表示愤慨。除了在运输过程中,猴子会因各种非正常原因死亡外,对于幸存猕猴到达新野后被训练的“遭遇”,也表示抨击。但是另一封信,却表达了截然不同的意思。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给成都市森林公安局发来的函件中介绍,新野猴戏属河南省非遗项目,希望可以对四人从宽、从轻处理。“猴戏艺人要获取猕猴,有多种合法途径,比如从当地合法的养殖场购买。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猴源并不会影响非遗传承,非遗传承不该、也不能成为对野生动物犯罪的理由。”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认为,法律有规定,就应当严格遵守,“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向省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但是合法猎捕也有严格要求,全过程要科学严密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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